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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召开关于全省社科界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的通知
  • 作者:  编辑:周少余  来源: 社会科学处  浏览:;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9:27
  • 各单位、学院(部):

    兹定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全省社科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8月12日(周五)下午14:15

    二、培训方式

    学校设置分会场,统一组织本单位社科工作者集中参加视频会议。

    三、培训议程

    1.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作《条例》解读;

    2.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部署的讲话。

    四、参会人员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仁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科学部分管学院科研管理工作领导、负责科研管理工作人员1名及教师代表1人。

    五、培训地点

    同心楼4楼会议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培训人员需严格按照温州防疫要求,本校教师持5天内核酸证明报告参会,有省外旅居史的教师须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会。

    2.培训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会场的培训,应办理报备手续后通过腾讯会议参加培训。

    3.参会期间,培训人员须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监控,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等症状,应立即向会务工作人员报告。若在会场内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离开会场,并告知会务工作人员。

    4.涉及防疫的其他事项,请联系工作人员。

    七、有关要求

    培训会重要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科研秘书于8月10日(周三)下午17:00前报送培训会回执(电子版)至社科处。联系人:周少余;联系电话:15158688191(668191);培训会回执邮箱20066167@qq.com

    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入场,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会人员配戴口罩。


    温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2年8月9日




    附件: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回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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