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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周少余  来源:   浏览:;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8:01
  • 各有关部门、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我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见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556074。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单位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2月17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各申报单位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六)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一览表EXCEL表》、《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电子材料发送20066167@qq.com。纸质材料根据上述第五点要求报送至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丛书不能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如果有多卷本,要以出版全了才能申报。

    2.申报表日期都要写全,不能留空。


    联系人:周老师

    办公室:同心楼社科处417

    电话:86699859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1【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附件2【申报答疑】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pdf

    附件2【申报答疑】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pdf

    附件3【申报评审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申报评审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 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4 申报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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