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和《浙江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拟推荐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2项课题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提出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
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417室,邮编: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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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