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运动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红十字文化的培育与传播,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市红十字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红十字会专项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红十字运动的历史文化、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以及本区域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瓶颈和难点问题进行选题。要求准确研判、科学论证、方法得当、计划可行、成果可用。鼓励开展应用型和实践型课题研究。
二、 参考选题
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依据《2023年温州市红十字会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特长,有所聚焦,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自选角度和侧重点予以细化,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研究内容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切忌“大而全”。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学术资源以及组织与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其中,课题负责人应熟悉红十字会运动,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个人申报课题的,原则上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可以组成由一家单位牵头、多个单位参与的联合课题组进行申报。鼓励红十字专职工作者和科研院校专业人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3.所申报课题应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三、 课题立项和资助金额
由课题申报方提出申请,由温州市红十字会与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课题一经确定,将与课题组签订委托协议,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 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以双方签订的课题协议为准。
2.结题评审时需提交专著或研究报告(论文)等形式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温州市红十字会和课题组共同所有。
五、 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温州市红十字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2)、《2023年度温州市红十字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交至二级单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交至学校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给市红十字会。
所有材料请于9月27日前交至学校社科处(茶山校区同心楼417),电子版发送至444106077@qq.com.
学校联系人:潘荣桂
联系电话:0577-86699859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417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