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4〕242号)文件要求,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省社科联以及《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各二级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前,将附件 3《征求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发送扫描件给社会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6699859
电子邮件:20066167@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