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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曾燕莎  来源:   浏览:;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13
  •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验收范围为202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

    2.结题课题按照申报时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与证明材料。

    3.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形式进行。

    4.如本次结题尚未完成,需递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可参与第二次结题。

    5.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颁发结题证明。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题并返还已拨经费的结余部分;未提交成果的课题,予以撤题并返还已拨所有课题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结题成果书面材料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电子版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

    2.材料要求:

    以上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请注意: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论文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可先提交论文初稿和刊用通知。匿名材料中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将取消验收资格。

    三、结题材料报送流程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同心楼417室社科处,电子版发至邮箱:931030887@qq.com。联系人:吴张蔚、曾燕莎,联系方式:0577-86689723、0577-86699859。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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